为加强对出口防疫物资的质量安全监管,近期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相继发布了多个公告。为方便出口企业掌握相关政策要求,加快通关速度,恒邦报关代理防疫物资出口,制作了出口防疫物资通关指南。
一、企业出口物资必备前提条件
1.向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具备“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
2.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出口权;
3.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取得开设外汇账户许可;
4.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登记。
二、医用防疫物资申报规范
1.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医疗物资提供书面或电子申明,提供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出具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出口医疗物资声明、获得国外标准认证(FDA、CE);
2.向海关如实申报商品信息,如品牌+型号+医用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口罩按个填报成交数量。
三、非医用物资出口报关
商务部确认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市场监管总局提供国内市场查处的非医用口罩质量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清单,非医用口罩出口企业报关时须提交电子或书面的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确认产品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进口方接受所购产品质量标准且不用于医用用途,海关凭商务部提供的企业清单验放,对不在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企业清单内的,海关接受申报,予以验放。
疫情期间,各地海关针对企业诉求,通过“互联网+海关”推行业务办理“零接触”。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海关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压缩保函真实性审核时间,加快分送集报、汇总征税审批,盘活、提升企业资金利用率;通过东莞港 “湾区快线”,宜家东莞供应商实现了直接在“家门口”完成报关出口,“莞货莞出”让企业物流成本显著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