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出口贸易活动中货物原产地的认定有时候直接关系到商品所面临的税负,从不同国家进口相同货物可能面临的税负不同。大家不禁会想:若货物经第三国再发往中国,是否可以改变其原产地,是否可以规避一些税收?
进口商品由第三国发往国内有以下三种情况:1.未经任何加工从第三国发往中国;2.经过简单贴标、分拣等操作再将货物发往中国;进行深加工后(实质性改变)将货物发往中国。
对于进口商品原产地归属,依据我国税则归类改变标准、制造及加工工序标准、从价百分比标准等。如进口红酒,途径第三国未经加工或经过简单贴标、分拣等操作再将货物发往中国,则进口红酒原产地未发生改变;进口鲜、冷冻水产品等,经第三国清除内脏、剔骨刺等加工后再发往国内,则原产地发生改变。
进出口商品规范向海关申报,如实提交的原产地证及相关报关资料,配合海关查验,依法缴纳关税。若无法判定进口商品原产地归属,恒邦报关给予免费关务咨询,原产地证申报错误或故意伪报、偷逃税款将受到海关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