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在企业进出口报关业务中,商品归类是一项专业强的工作。尤其面对企业种类多,涉及面广的产品,做到每一种都正确归类,需要经过长期实践学习。同一种商品,不同的人对商品理解和认识不同,申报的HS编码与海关认定的不同。而不同的编码可能影响不同的关税比例及监管条件,因而经常导致归类错误,要求重新申报,或补税处理,严重的面临行政处罚。
大部分企业被处罚却找不到申辩的关键点,海关部署专门成立归类办公室,下设广州、上海、天津、大连四个归类中心受理预归类申请。海关在HS编码申报不当定性分为申报错误、申报不实和伪报走私。针对一般笔误、失误与海关最终认定不一致为申报错误,依据《海关进出口货物报送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及时向海关申请修改与撤销,不会承担行政责任;若申报错误已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海关会依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给予行政处罚。
当归类申报遭到海关的质疑,要及时与海关人员沟通,解释归类原因,并提供相关依据,争取海关认同。若不能申请修改与撤销。当然,面对海关行政处罚认为海关不妥可申请提起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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